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骨干力量,是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最直接的管理者。为建立有效的辅导员管理、监督和奖惩机制,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辅导员队伍,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结合《太阳集团欢迎您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》(菏院办字[2009]22号)和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专兼职辅导员
二、考核原则
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质和量相结合、常规和创新相结合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、重视绩效等原则。
三、考核内容
依据《太阳集团欢迎您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》,分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建立考评体系。
四、考核工作的组织
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,每学年考核评比一次。
五、考核细则
1、辅导员考核综合分数=自我评议×10%+辅导员互评×10%+
学生评议×40%+院考评×40%。
2、自我评议:辅导员本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,对自己年度工作及成效做出工作总结,形成述职报告。
3、辅导员互评:辅导员根据每个人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互评。
4、学生评议: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待评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(整班抽取,不少于30%),采取不记名方式对辅导员进行打分,然后计算平均值。
5、院考评: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各方面表现,依据考核指标,对每个辅导员进行打分,然后计算得出平均值。
六、考核结果及运用
考核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,其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、奖励和推荐评优的基本依据。
经过考评,能够出色地完成岗位工作,工作规范并且有创新性,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,受到上级表彰和嘉奖者为A类。
经过考评,能够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,工作规范有创新,取得较好成绩,并未出现漏洞和失误者为B类。
经过考评,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C类:
1、未完成岗位目标的;
2、无故缺勤、迟到早退或不参加集体活动,每年超过规定者;
3、工作中不讲团结,不讲配合,或因主观原因,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;
4、其他原因在群众中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;
5、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。
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